1.輸送管道配置原則
(1)一個(gè)輸送單元配一條輸送管道,兩個(gè)輸送單元不能合用一-條輸送管道;一條輸送管道可以串聯(lián)4套L型倉泵,但只能有一套L型倉泵輸送。
(2)由于L型倉泵容積與輸送管道的管徑有密切關(guān)系,因此不同規格L型倉泵的輸送管道管徑不同,不同規格的輸送管道不能互相切換輸送。
(3)由于一臺鍋爐需配置多條輸送管道,因此輸送管道不設備用。輸送管道的壁厚應不小于7mm。輸送管道改變方向處均采用耐磨彎頭。
2.輸送管道布置原則
(1)在一條輸送管道中,其90彎頭數量應少于6個(gè); 30°或459彎頭數量應少于4個(gè);一條輸送管道不能變徑。
(2)在一條輸送管道中所串聯(lián)的L型倉泵與輸送管道連接時(shí),均應采用水平接入法,不宜采用由下向上的連接方法。
(3) 90彎頭只能水平轉向或垂直向上轉向,不能垂直向下轉向。
(4)管道之間的連接、管道與閥門(mén)之間的連接,均應保證平整,內表面不能出現凹凸不平的現象。
(5)輸送管道連接除采用電焊焊接外,應盡可能地采用帶有伸縮功能的快速接頭。輸送管道采用普通無(wú)縫鋼管。
(6)輸送管道應根據需要設置固定支架和滑動(dòng)支架。